国际税收 2016年 第11期
专题策划
印度税收协定的一些独特之处
上一篇 下一篇引言
虽然印度在1947年才摆脱英国的统治并取得独立,但其在所得税税收立法和征管实践方面却有着相当长的历史。英国政府从东印度公司取得了对印度的管理权之后,印度沦为英国的殖民地。正是在被殖民时期,印度在1860年首次开征所得税。(2)和世界其他国家中所得税的发展演变过程一样,印度的所得税也经历了种种尝试和摸索,一度被取消,又重新开征,随后又遭废止。直至1886年,所得税才成为印度税收中的一个固定税种。在印度这一殖民地和英国之间,存在着大量的贸易和商业活动。另外,这里还有许多土邦,虽然其名义上是独立的,但仍然承认英国的宗主国地位。这些地区与英属印度之间同样存在着面广量大且颇为集中的交易往来。因此,在此历史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些规则来界定所涉及各辖区的征税权。由于印度遵循英美法系,所以在后期(甚至是今日)的许多裁定和制度中,依然可以看到当初不同法庭判例留下的司法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