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6年 第12期 主编视点

主编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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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基侵蚀与利润转移(beps)行动计划在2015年11月15日得到g20领导人会议通过,意味着行动计划从研究阶段进入了落地实施阶段。认真梳理、深入剖析beps行动计划在各国的落地情况,对于我国税务机关和“走出去”企业都很重要。

对beps行动计划的分析至少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对不同行动计划进行有区别的判断。根据约束性强弱可将beps15项行动计划分为“最低标准”、“强化标准”和“最佳实践”三大类。其中只有“最低标准”将纳入监督执行机制,包括四项:防止税收协定滥用、防止有害税收竞争、转让定价国别报告和争端解决。因此,“最低标准”的四项计划可能在近期对跨国公司产生较大影响。二是对不同国家落实情况进行准确的判断。beps行动计划在不同国家得到的认同并不一致。欧盟对此的积极性最高,改革措施涉及12项行动计划,其他g20国家大多只落实了最低标准,而俄罗斯、巴西、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几乎没有成果转化的措施。这种鲜明的态度差异来源于beps行动计划得到的共识还很有限,与经济全球化不相协调的是税收高度主权化,而税收立法、执法、司法都与主权高度相关。事实上,迄今为止,世界上除欧盟颁布的税收法令以外,还没有超越国家主权的国际税收法律法规。对于当前的态势,投资于欧盟的跨国公司要做出更多的应对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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