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6年 第9期 案例分析

对一起高净值个人移民避税案例的思考与建议

梁若莲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基本案情

2012年12月,加拿大税务局通过其国际联合反避税信息中心(jitsic)代表向我方发出协助核查x先生及其前妻l女士在华收入、资产及相关交易的专项情报请求。根据加拿大税务局提供的信息,中国籍个人x先生、l女士于2006年以投资移民方式移民加拿大,申报携带60万加元入境(约380万元人民币)。x先生移民前曾是我国13家企业的主要股东,并拥有多处房产,移民时将这些企业平价转让给亲戚,并将银行账户委托给家人代管。移民后,x先生在加拿大生活奢华,但只作低收入纳税申报,引起了加拿大税务局的关注,怀疑其隐瞒申报海外资产和收入,并向我方发出了情报核查请求。经过两年多的调查取证,主管税务机关发现,x先生移民前所拥有的部分企业每月定期、频繁地向x先生母亲的账户进行大额转账,名义为“借款”,但并无借款协议,也未约定借款利息及还款期限。作为资金往来的中转站,x先生的母亲收到款项后,安排x先生的兄弟姐妹通过设立在香港的账户频繁向x先生汇款,2009-2011年期间总计汇款约1.09亿元人民币。这是一起典型的高净值个人(1)移民避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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