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4期
时政纵览
现象
上一篇 下一篇营改增5月1日全面推开
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于营改增明确了两个“硬指标”:一是自5月1日起,营改增在剩下的四大行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面推开;二是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根据改革进程倒排工期,对营改增任务分解下达,要求3月9日前各地国税地税建立联席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征管业务衔接方案;4月28日前完成试点纳税人交接、应用系统及数据准备等工作。同时,对四大行业的税负情况,财税部门在营改增方案中也作了充分考虑。
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将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财政部、科技部、国资委联合印发《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决定从2016年3月1日起,将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推向全国。符合条件的国有科技型企业,可采取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等股权激励方式,或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分红激励方式,对企业重要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激励。与试点政策相比,该办法进一步扩大了企业适用范围,提高了股权激励的总体额度,增强了对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激励作用等。在突出对科技型企业引导功能的同时,着力规范过度激励及过程调整行为,明确股权激励的约束条件,严格把控股权奖励尺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