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6期 特别策划

服务对外开放战略提升国际税收征管能力

本刊记者 黄诗睿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国是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加强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共享改革成果、实现互利共赢是中国的责任。”2016年5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在第10届税收征管论坛大会上铿锵有力的话语,彰显了担当负责的中国形象。

近年来,我国税务机关通过签订税收协定、帮助企业解决国际税收争端、谈签apa(预约定价安排)、建立国别信息中心等多项措施,提升了国际税收征管能力,在积极促进对外开放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同时,有力地维护了我国的税收权益,向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提出的“树立大国税务理念,用国际化视野谋划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我国对外开放大局”大步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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