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7期
中国税务时评
构建绿色税收体系 服务绿色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6年7月1日起,资源税全面改革在全国推开。此次不仅全面推开了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而且通过在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征收资源税的新税目,从而逐步扩大了资源税征收范围。通过这一改革,将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对自然资源的税收自动调节机制,强化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功能,规范税费关系并降低企业负担,促进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优化,进一步促进绿色发展。
上世纪8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深入推进和资源环境问题的日益显现,“绿色税收”应运而生,不仅反映了人们对环保的重视,也凸显了发挥税收功能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消耗与补偿问题的重要性。在我国环保形势仍较严峻的情况下,构建我国绿色税收体系,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绿色发展,推动建设美丽中国也日益迫切和重要。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认真研究、积极致力于建立覆盖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建设各环节的绿色税收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取得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