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6年 第10期 局长论坛

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刘培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局长 上一篇 下一篇

2016年6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的印发,为深化新疆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为税收工作更好地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注入了持久动力。

一、落实税制改革任务,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社会发展增动力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要积极稳妥深化税制改革,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研究加大对创业创新投资、化解过剩产能和处置“僵尸企业”等方面税收支持措施。自治区党委也要求,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重大战略选择,坚定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税制改革,是近年来新疆国税部门持续推进的重点任务,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之义。“十二五”时期,新疆自治区国税局共组织收入4255亿元,提供地方一般预算收入903.7亿元,减免税款524亿元,在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充分反映了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成果,为自治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更大空间。下一步,新疆国税局将按照《实施意见》的安排,落实好税制改革任务,进一步理顺国税、地税征管职责,主动研究落实稳增长、鼓励科技创新、煤炭行业和钢铁去产能等方面措施,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使税收收入体现税制改革的成效,实现量增质优的转化,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当前,就新疆自治区国税局而言,落实税制改革,重点是推进营改增。自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以来,自治区国税局在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营改增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耕细作、日夜鏖战,实现了全区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21.4万户试点纳税人的税制顺利转换、平稳运行。营改增减税效应已初步显现,释放了改革红利。下一阶段,自治区国税局将围绕落实自治区新出台的12个方面85条稳增长具体举措,继续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推进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按照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要求,深入精准开展营改增改革分析,积极主动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全面落实减税政策为企业发展“降本增效”,为经济结构调整优化“通经活络”,为其他领域改革“牵引助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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