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3年 第2期
主编视点
主编视点
上一篇 下一篇作为新一轮税制改革的重头戏、结构性减税政策重要举措之一的“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1月1日登陆上海,2012年9月迅速推进到北京,10月推进到江苏、安徽,11月至福建、广东,12月至天津、浙江、湖北,今年8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这种推进速度,即使在专业人士看来,也超出了当初的预期。按照规划,我国“营改增”改革将分“三步走”:第一步,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7月31日止,地区试点、行业试点;第二步,2013年8月1日起,全国铺开、行业试点;第三步,“十二五”规划结束前,全国范围内、将原适用营业税的各行业普遍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从而全面完成“营改增”。当前,在试点改革即将在全国铺开这样一个承前启后的时间点上,我们最需要的,就是对前一阶段的改革进行及时的总结,发现规律、经验及问题,取长补短,让改革的效应最大化;接下来,积极研究下一阶段改革所要涉及行业的特殊性,分析了解这些行业增值税改革的历程、经验及教训的国际经验,应该是我们侧重的一个方面;也需要我们未雨绸缪,做好测算,这将对我们第三步的改革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