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3年 第6期 专题策划

“伊顿公司案”对我国apa制度改革的启示*

作者: 胡天龙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 100872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2013年6月,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对“伊顿公司案”(eaton corporation v.commissioner)做出判决:倾向性地支持了美国国内收入局的请求。作为美国最新的有关预约定价安排的案件,其判决结果无疑将对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和实践产生深刻影响。该案受到了美国税务管理机构、司法机构、纳税人及税务执业者的特别关注。作为他山之石,“伊顿公司案”涉及的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特性、纠纷举证责任、纳税人权利保护、信息披露操作及司法正义,对我国完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预约定价安排,伊顿公司案,行政优益权,纳税人举证,法律救济,,


2013年6月,美国联邦税务法院对“伊顿公司案”(eaton corporation v.commissioner)做出判决:倾向性地支持了美国国内收入局的请求。作为美国最新的有关预约定价安排的案件,其判决结果无疑将对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和实践产生深刻影响。该案受到了美国税务管理机构、司法机构、纳税人及税务执业者的特别关注。作为他山之石,“伊顿公司案”涉及的预约定价安排的法律特性、纠纷举证责任、纳税人权利保护、信息披露操作及司法正义,对我国完善预约定价安排制度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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