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3年 第4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金融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税方法问题的研析*

刘天永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的计税方法对北京市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进行了“营改增”税负调查。经测算和分析发现,如将税率设置为5%,金融企业将不会因“营改增”而减轻税收负担。笔者对国外的金融业增值税征税方法进行了研究和考察,认为我国对金融业欲实行增值税简易征税方法主要基于金融的特殊性和我国税收征管因素的考虑,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并结合我国国情,深化金融业增值税制度的改革。

关键词:金融业增值税,营改增,计税方法,


本文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的计税方法对北京市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企业进行了“营改增”税负调查。经测算和分析发现,如将税率设置为5%,金融企业将不会因“营改增”而减轻税收负担。笔者对国外的金融业增值税征税方法进行了研究和考察,认为我国对金融业欲实行增值税简易征税方法主要基于金融的特殊性和我国税收征管因素的考虑,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当借鉴国外的增值税计税方法,并结合我国国情,深化金融业增值税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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