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3年 第5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税收征管程序适用《行政强制法》若干问题研究

——兼议《税收征管法》的修订

徐继敏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行政强制法》对税收强制提出了新要求,《税收征管法》对税收强制的规定与其不一致时,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税收强制措施期限适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查封、扣押财产限于涉案财产,税务机关对查封、扣押财产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保管费用,不能指令纳税义务人保管,但可以允许纳税义务人使用查封、扣押财产。《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权的,由税务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没有赋予强制执行权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文阐释了上述问题,以期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有所裨益。

关键词:《行政强制法》,税收强制,税收保全,《税收征管法》,,,,


《行政强制法》对税收强制提出了新要求,《税收征管法》对税收强制的规定与其不一致时,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税收强制措施期限适用《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税务机关查封、扣押财产限于涉案财产,税务机关对查封、扣押财产承担保管责任并承担保管费用,不能指令纳税义务人保管,但可以允许纳税义务人使用查封、扣押财产。《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机关强制执行权的,由税务机关自行强制执行,没有赋予强制执行权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文阐释了上述问题,以期对《税收征管法》的修订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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