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机制,建立税收宣传效果评估系统。应把税收宣传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建立健全税收宣传工作的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从宣传的策划、实施、反馈、改进等环节进行考评,实现税收宣传由重过程轻结果向过程与结果并重模式的转变。在考评标准上,应坚持把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是否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是否有所改进、纳税服务水平是否真正提升等,作为评估税收宣传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在考评组织上,应坚持上级考核与纳税人评议及社会评议相结合,以纳税人评议为主;在考评内容上,应坚持税收宣传与依法治税相结合,以考核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实际效果为主;在考评手段上,应坚持税收宣传月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以日常考核为主。同时,还应逐步建立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科学规范的评估参数为手段的标准化管理模式,通过需求划分、系数测算、综合量化、绩效考核、社会评议、综合评定等办法,不断提高税收宣传的“精确制导”能力,确保税收宣传在需求与效果上的最大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