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3期 时政纵览

观点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我国现阶段的税制中,间接税构成了近70%的收入来源。直接税比重明显较低,其中,又以企业所得税为主,而个人所得税中,只对工薪收入施行最有“抽肥补瘦”调节功能的超额累进征收,而且这一机制目前仅仅覆盖约7%~8%的工薪阶层(对全体国民的覆盖面则更低,约为2%),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之比仅有寥寥几个百分点;至于财产税,在我国税收收入中的占比更低,特别是在居民住房保有环节。这种现实状况,已不适应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后经济发展、收入提升、财富积累的新阶段新特点,以及运用再分配机制优化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客观需要。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