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3期 钟税官信箱 问题来自征纳一线 解答均经总局业务部门审定

向公司内部的爱心基金会拨款可否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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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钟税官:

我公司是一家商业流通企业,最近打算在公司内部成立一个爱心基金会,帮助本公司贫困职工。公司若向爱心基金会拨款,是否可以按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

某公司财务人员

a某公司财务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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