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5期 钟税官信箱 问题来自征纳一线 解答均经总局业务部门审定

外购渣油、重油等进行生产可否抵扣已缴纳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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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钟税官:

我公司催化车间用外购的渣油、重油作原料,生产出汽油、柴油等产品,请问外购的燃料油、渣油、重油对方已缴纳消费税,我公司可以抵扣吗?

某石化公司

a某石化公司: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文件中的附件2:《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第七条规定,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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