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11期 税事动态

“模拟代理人”:保障纳税人缴明白税 江苏

文 顾超 季桂荣 钱俊 上一篇 下一篇

江苏省如东县国家税务局的“模拟代理人”,是今年该局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中新建立的伸张纳税人权益的一项制度。该局以“业务熟练度、工作责任度、立场中立度”作为“模拟代理人”选拔标准,指定具有法律职业资格和律师实务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此岗位,赋予其依法搜集证据和自由介入案件的权力,采取绩效激励制度,确保模拟代理工作的效果。

引入“模拟代理人”制度后,大案要案审理会议流程由单向线性变为多向发散性。第一环节仍然由稽查局介绍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依据;第二环节为“模拟代理人”答辩,有新的信息或证据一并向审委会提供,双方对执法程序、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等方面并无争议时,审理直接进入委员自由提问环节,否则,由双方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质证环节结束后,各委员就案件向双方提出疑问并进行相互间的协商讨论,最终明确意见,形成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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