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3年 第11期
税事动态
“模拟代理人”:保障纳税人缴明白税 江苏
上一篇 下一篇引入“模拟代理人”制度后,大案要案审理会议流程由单向线性变为多向发散性。第一环节仍然由稽查局介绍案件的违法事实、处理建议及依据;第二环节为“模拟代理人”答辩,有新的信息或证据一并向审委会提供,双方对执法程序、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处罚自由裁量幅度等方面并无争议时,审理直接进入委员自由提问环节,否则,由双方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质证环节结束后,各委员就案件向双方提出疑问并进行相互间的协商讨论,最终明确意见,形成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