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7年 第2期 跨境税收

美国反倒置税收政策分析

戴 悦 上一篇 下一篇

〖yb/一标〗一、美国反避税问题的严峻现状〖-yb/一标〗

21 世纪是国际交流与贸易迅速发展的时代,为各大跨国公司提供了广泛的机遇。然而,2008 年爆发的世界金融危机也让很多公司陷入了困境。不少企业转向通过避免或减少税收支出以节约成本。为提高收益,很多跨国公司甚至采取了过度激进的避税策略(excessive tax planning)。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数 据,在2008-2014 年,美国最大的50 家公司已将近4 万亿美元利润中的四分之一转移至美国境外,集中于避税天堂国家( 爱尔兰、英属维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等)。(1)这50 家公司负担的平均税率是26.5%,远低于美国规定的35% 的联邦公司税税率。全球最大的以研发为基础的生物制药公司辉瑞(pfizer)、全球最大的连锁销售商沃尔玛(walmart)、科技型公司ibm 和苹果(apple) 等,都通过在避税地建立子属公司或公司倒置步骤(corporate inversion series),避开了本应向美国政府缴纳的十几亿美元的税收。辉瑞、百事可乐(pepsi co.)、苹果等跨国公司在避税天堂国都有多于100 家子公司。通过建立离岸公司或公司倒置而实现避税虽没有不合法,但是,美国政府因此损失了大约1 110 亿美元的税收收入。(2)美国的资金外移比例之高,跨国公司通过公司倒置的避税规模之大,不得不让美国反思现行税法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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