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7年 第7期 专题策划

深化增值税改革 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作者: 王 力 单位: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北京 上一篇 下一篇

在我国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这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必然选择。

第一是简税,就是要简化增值税税制。首先是简化税率结构。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我国增值税实行四档税率。据了解,在世界上实行增值税的155 个国家或地区中,税率为一、二、三档的分别占44.5%、29.7%、21.2%,税率为四档的仅占3.9%(包括我国)(1),此外五档税率的只有一个国家。事实证明,税率档次越多,管理与遵从的成本也越高。多级税率增加了征纳双方成本,影响增值税中性原则的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偷逃税者以可乘之机。目前可先将四档税率简并至三档,待时机成熟时再进一步简并至两档或一档。通过适当简并税率,营造简洁透明、更加公平的税收环境,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其次,要简化增值税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增值税纳税人按照销售额的大小,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不仅计税方法不同,工业和商业企业的标准也不一样,增加了税制的复杂性,加大了征纳双方成本。在下一步改革中,可以借鉴世界上许多国家增值税管理的经验,确定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为增值税起征点。起征点以上的,必须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可以选择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但必须按照规范的增值税核算方法来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不登记为增值税纳税人,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税务机关也不对其进行管理。这样可使税制更加简洁,大大降低征纳双方的遵从成本和征管成本,有利于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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