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7年 第7期
案例点评
跨国集团佣金支出转移利润反避税案例分析
上一篇 下一篇一、案例简述
1992 年9 月,日本 b、c 两家外资企业出资组建境内某服装 a 公司,其中 b 公司投资比例90%,c 公司投资比例10%。a 公司主要经营高档织物面料的织造和整理加工,国标行业属于机织服装制造行业,有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a公司成立当年即进入获利年度,开始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
2010—2014 年期间,a 公司与香港 d 公司、e 公司签订佣金协议,约定 d 公司、e 公司负责为其扩展客户,佣金比例随销售金额变化,分为3% 和5% 两档。a 公司与两家香港公司签订的协议内容完全一致。a 公司经营情况见表1,佣金支付明细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