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8期
“深化税收改革 推进税收现代化”征文
国地税深度合作需要把握好“三个维度”
上一篇《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规范(3.0 版)》的出台,推动了国地税深层次合作,有效解决了现行征管体制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但受管理体制、部门差异等因素影响,国地税合作仍有持续深化、巩固、提高的空间。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由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实施机制三部分组成。正式制度是指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加以确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各种行为准则,包括宪法、法律、规章和产权等规则。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非正式约束的规则。实施机制是指由一种社会组织或机制对违反或遵行规则(制度)的人作出相应惩罚或奖励,从而使这些约束或激励得以实施的条件和手段的总称。笔者认为,推动国地税合作深度融合可以从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实施机制“三个维度”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