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7年 第10期 特别策划

实践锻炼促领军人才快速成长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累计选拔5 批600 余名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分别实施为期4 年的高标准、递进式培养。培养过程中,坚持把实践锻炼作为提高人才素质能力的重要途径,结合税务系统垂直管理体制实际,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安排税务领军人才学员开展不同层级、不同岗位挂职锻炼,促使其在补齐短板中历练、在上挂下派中成长。

加强制度设计,优化人才成长路径。为促进税务领军人才学员在实践中开阔视野、锤炼品质、增长才干,提高解决实际问题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研究制发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实践锻炼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学员缺乏基层领导经历的,下派到地市级或县级税务局担任领导职务;缺乏省级以上税务局工作经历的,安排到税务总局或省级税务局上挂;缺乏跨部门工作经历的,择优安排国税、地税部门之间交流或到系统外挂职。突出强调挂职单位必须为挂职学员建立工作档案,并安排1 位厅局级领导干部担任挂职学员的实践导师。挂职期间,学员应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具体指导,导师应根据学员表现客观评价并记入学员工作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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