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8年 第11期
财税观察
基于共享税视角下我国消费税制度改革的思考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全面营改增完成后,地方政府失去了其原主体税种——营业税。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能否作为共享税并成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消费税作为共享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基于共享税的需要,提出消费税在功能定位、征税范围、税率设计、征收环节等方面的具体改革建议。
关键词:共享税,消费税改革
全面营改增完成后,地方政府失去了其原主体税种——营业税。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能否作为共享税并成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是当前亟待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消费税作为共享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基础上,基于共享税的需要,提出消费税在功能定位、征税范围、税率设计、征收环节等方面的具体改革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