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8年 第12期 研究探索

环境保护税征管“协作共治”的思考

王鲁宁 巫晓慧 王乾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 扬州,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苏州,长沙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 长沙 上一篇 下一篇

2018 年1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施行。环境保护税(以下简称“环保税”)的征收管理涉及环保与税务两个部门,需要通过构建两个部门之间的征管合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降低征管成本,提升征管质效,为环保税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保障。在完善环保税征管实践的路径中,建立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集成体系,做好“协作共治”是当前环保税实施高效征管的核心。本文在借鉴相关国家环保税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对完善我国环保税征管“协作共治”提出建议。

一、国外环保税征管制度概览1

(一) 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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