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19年 第3期
主编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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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近年来,经济数字化在全球快速发展,呈现了数字经济继续向信息和通信技术(ict)与传统产业相融合的发展态势。《g20 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研究报告(2018 年)》显示,g20 国家2017年数字经济融合部分规模超过1 万亿美元的有美国、中国、德国、日本、英国等五国,占其gdp的比重分别达52.13%、25.42%、55.13%、40.18% 和53.23%。如此庞大的经济规模及其持续发展趋势,使得解决经济数字化税收问题变得十分迫切。
在经济数字化背景下,价值创造的主体已由单一主体(企业)转向多元主体(包括企业、用户、市场和政府);而价值产生的联结点──“交易行为”则是由国家、市场和企业三方共同参与形成的。这种多主体互联形成的价值流转多样化特征,带来了全新的价值创造理论课题,也给现行税收政策的执行造成了很大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