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9年 第6期 研究探索

寻求融合性税收知识体系的规范性结构

—兼论新税收学的框架与税收改革的核心命题

王雍君 邓文硕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为使税收知识能可靠地指导当下实践,还能引领长期行动的方向,亟需寻求融合性税收知识体系的规范性结构。由此被建构的新税收学可望为所有税收问题提供统一的、逻辑一致的解释基础。规范性结构可刻画为动态的税收过程:始于作为研究对象的税务安排,终于联结终极目的性关切的偏好契合和社会融合。税收过程受制于由集体行动、共同资源池和委托代理关系构成的税收场域,并在其中得以展开。税收世界的这一完整图像应以资源话语和权力话语加以言说。基于新税收学的框架,本文提出了税收改革的两个核心命题—强化税收赞同和共同体建构。

关键词:税收知识体系,规范性结构,税收过程,税收场域,新税收学


为使税收知识能可靠地指导当下实践,还能引领长期行动的方向,亟需寻求融合性税收知识体系的规范性结构。由此被建构的新税收学可望为所有税收问题提供统一的、逻辑一致的解释基础。规范性结构可刻画为动态的税收过程:始于作为研究对象的税务安排,终于联结终极目的性关切的偏好契合和社会融合。税收过程受制于由集体行动、共同资源池和委托代理关系构成的税收场域,并在其中得以展开。税收世界的这一完整图像应以资源话语和权力话语加以言说。基于新税收学的框架,本文提出了税收改革的两个核心命题—强化税收赞同和共同体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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