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8期
国际税收
电子商务中常设机构认定标准的新发展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有的学者主张作较大改革,如预提税、虚拟常设机构及公式利润分配等方案;有的主张小调整,如人的干预、引力原则、取消例外及软件功能例外等方案,这些观点各有优缺点。为了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我国可以认定服务器构成常设机构,而网络服务供应商(isp)以及网址在一定条件下构成常设机构。
关键词:电子商务,常设机构,认定标准
针对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的认定标准,有的学者主张作较大改革,如预提税、虚拟常设机构及公式利润分配等方案;有的主张小调整,如人的干预、引力原则、取消例外及软件功能例外等方案,这些观点各有优缺点。为了维护我国税收权益,我国可以认定服务器构成常设机构,而网络服务供应商(isp)以及网址在一定条件下构成常设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