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税务 2006年 第2期
导读
导读
下一篇高培勇教授在《关注中国财政风险的新变化》一文中,从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这两个指标入手,盘点过去12年间有关财政风险问题已经出现的变化。认为我国在“十五”期间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就是加强对财政风险问题的研究,建立起适合中国现实国情的财政风险抵御或防范机制。
《税收基本法的调整对象分析》一文认为:税收基本法立法成败的关键是对其调整对象的准确界定。税收基本法的调整对象只可能是基本的税收关系,即国家和纳税人之间形成的同意征税、征税、纳税、用税决策、用税和用税监督的关系;只可能是非最基本的税收关系,即纳税人个体与征税机关之间的征纳关系;在对非最基本的税收关系的调整中,税收基本法规范的是该关系中的一般问题,所以在我国的税收基本法立法中,不能对税收基本法期望值过高,必须对其进行重新定位,研究制定税收通则法而不是基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