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9年 第9期 “互联网+税务”征文 Internet PLus Taxation

数字经济下C2C 电子商务课税的挑战与对策

□ 董 蕾 王向东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中国大企业税收研究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数字化新业态,使税源发生重大变化,给对以c2c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课税带来了挑战。税法缺位、税收征管资源有限等问题,都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c2c电子商务课税难题。本文从梳理我国c2c电子商务课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入手,在深入分析我国电子商务课税面临的相关问题的基础上,从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税收立法、明确c2c电子商务适用税种、强化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积极创新征管控制路径、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对c2c 电子商务课税的完善思路。

关键词:数字经济 电子商务 网络平台 税收征管 常设机构


互联网行业迅猛发展催生了大量数字化新业态,使税源发生重大变化,给对以c2c为代表的电子商务课税带来了挑战。税法缺位、税收征管资源有限等问题,都是摆在税务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c2c电子商务课税难题。本文从梳理我国c2c电子商务课税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入手,在深入分析我国电子商务课税面临的相关问题的基础上,从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税收立法、明确c2c电子商务适用税种、强化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积极创新征管控制路径、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对c2c 电子商务课税的完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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