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10期
壮阔东方潮 辉煌税收路
成为历史的个人收入调节税
上一篇 下一篇改革开放后,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一方面人们的收入普遍增加;另一方面,一部分人的收入来源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加大。特别是有相当一部分群众从过去的以工资、工分等为主要收入,转向通过从事第二职业、承包经营或投资等多种渠道取得收入。这部分群众的个人收入同一般群众的收入已逐渐拉开了距离。
尽管1980 年我国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其基本减除费用标准是参照国外有关规定确定的,定得比较高,我国公民除个别作家、艺术家和中外合资企业中的我方高级职员外,其收入一般达不到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水平。因此,根据我国群众收入发生变化的情况,1986 年9 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对高收入者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自1987 年1 月1 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