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9年 第10期 壮阔东方潮 辉煌税收路

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征管改革从1988 年吉林、河北、湖北和武汉的三省一市试点,到1991 年的全面推行,经历了征收、管理、检查“三分离、两分离”和征管、会计改革与计算机应用“两同步、三结合”的历程,突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员到户,各税统管”的征管模式,将监督制约机制引入税收征管,对坚持依法治税,提高征管的质量和效率,促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四大作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紧接着进行了工商税制的改革。新税制的实施,对税收的征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尽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新税制相适应、符合中国国情、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我国从1994 年起便展开了新一轮的税收征管改革。这一轮征管改革明确提出以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基础,建立一个有现代化技术支持的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新格局。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