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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正公义庄义学蠲免科役省据碑”的历史意义

马耀明 上一篇 下一篇

范仲淹,字希文,汉族,苏州吴县人,北宋杰出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庆历三年(1043),出任参知政事,发起“庆历新政”。新政受挫后,范仲淹被贬出京,历知邠州、邓州、杭州、青州。皇祐四年(1052),改知颍州,范仲淹扶疾上任,于途中逝世,年六十四。追赠兵部尚书、楚国公,谥号“文正”,世称“范文正公”。

范仲淹政绩卓著,文学成就突出。尤其是他倡导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思想和仁人志士节操,对后世影响深远。“范文正公义庄义学”的由来

皇祐元年(1049),范仲淹调任知杭州。子弟以范仲淹有隐退之意,商议购置田产以供其安享晚年,范仲淹严词拒绝。当年范仲淹出资购买良田千亩,让其弟找贤人经营,收入分文不取,成立范氏义庄,对范氏远祖的后代子孙义赠口粮,并资助婚丧嫁娶等用度。《文正范公祠记碑》中写到,“初公买田以赡族,而族滋大,立塾以教其人。”随着义庄的发展,他又通过在义庄中建义学的形式,对族中子弟实行免费教育,体现了其“义庄以养人,义学以教人”的“教养咸备”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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