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0年 第7期 工作探索

对基层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宣传的思考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课题组 单位:课题组负责人:姜学东,王献民 课题组成员:祝自佳,杜培会,刘颖,安娣,刘亚萍,王琪,赵志威 上一篇 下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规定:“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目前,纳税主体的结构多元化对税收宣传工作提出了更高层次的要求,税收宣传专业化、系统化、个性化服务已逐渐成为趋势。同时,伴随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等,纳税人和缴费人迫切需要相关的政策辅导。基层税务部门作为直接与纳税人和缴费人接触的税务机关,积极做好税收宣传尤为重要。

基层税务部门在税收宣传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近年来,基层税务部门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税收宣传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税收宣传的作用仍有待进一步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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