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0年 第7期 环球税收

私人交换+公私交换:从政府贡献视角补全可比交易全景*

曹明星 杜建伟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中央财经大学欧盟研究中心 上一篇 下一篇

关键词:税基错配,公私交换,政府贡献,可比交易,国际税收,转让定价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来国际税收治理秩序的演进中,划分税权的“经济联系原则”和确定税基的“独立交易原则”,始终充当着治理基石的角色。支撑和联系这两大原则的基本逻辑是: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单位是私人部门,社会财富的源泉是私人部门的价值创造。政府作为消费单位,其在社会再生产中只是“消极的守夜者”,与社会财富之间只构成被动联系的关系。税收是政府对私人财富的一种汲取(掠夺)。“看不见的手”引导下的竞争经济中,政府以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私人部门间的独立交易结果为计税基础,即可达到理想的税收结果。上述基本逻辑呈现出鲜明的“私人”观察视角,即基于私人部门价值创造的唯一性,对税收的观察主要围绕“源于私人部门创造,止于私人部门交换”进行。然而,一方面,税收本身就不是“征”和“纳”任意一方的独角戏,仅仅观察一方显然不能看到全景;另一方面,无论是从未停止的对独立交易原则的反思,还是新近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对传统“联结度”税权分配原则形成的冲击,都在推动我们对税收的权力基础、税权分配、税基确定等基本问题作进一步延伸分析,立体地拓展分析维度。我们认为,从政府贡献的“公共”视角作一补充观察,回归税收公共产品对价这一本质特征,可能在对转让定价调整可比交易对象选择形成有益补充的同时,也能为国际税收治理秩序的规范提供一个有益的观察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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