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0年 第8期 业务指南

广告代理和居间介绍如何进行会计和增值税处理

陈斌才 上一篇 下一篇

广告代理和居间介绍是两类不同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广告代理中间人参与购销双方的法律关系,居间介绍中间人不参与购销双方的法律关系。两者的法律责任不同,会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也不同:广告代理中间人会计核算按照全额确认收入,适用“现代服务业——文化创意服务——广告服务”缴纳增值税;居间介绍中间人会计核算按照佣金确认收入,适用“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

在实务中,人们往往将广告代理和居间介绍的财税处理混同。本文结合一起广告代理案例,解析委托代理和居间介绍会计处理和增值税处理的异同,揭示两者的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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