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 2020年 第12期 税收实务

运用大数据推动税收监管创新的思考*

李平 上一篇 下一篇

一、运用大数据推动税收监管创新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一)国家大数据战略为创新税收监管提供了根本遵循2014 年3 月,大数据首次写入中国政府工作报告;12015 年10 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这表明中国已将大数据视作战略资源并上升为国家战略,期望运用大数据推动经济发展、完善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和监管能力。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17 年12 月8 日就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进行第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运用大数据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政府管理和社会治理模式创新,实现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为深刻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国务院于2019 年9 月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出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从税收管理与服务的视角来看,随着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快速发展,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市场准入门槛的大幅度降低,市场主体复杂性多样性加大,税源流动性隐匿性增强,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性加剧,税收监管难度大大增加。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以国家大数据战略为指引,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和完善税收监管方式,推动“放管服”改革不断走向深入,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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