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1年 第8期 建党百年

中国共产党领导新中国税收制度创建的经验与启示*

作者: 马金华 毕学进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统一全国税政,并引导农业税与工商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国家的税制筹备,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进一步调适,擘画了我国的税制蓝图。这一时期的税收探索在性质上呈现出阶级性与建设性二重属性,在思想上则呈现出苏联化与本土化理论特性,在管理上又兼具集权与分权双重特征。契合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是这一时期税收探索的基本经验。以史为鉴,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应契合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立“权”“事”相适应的财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涵养优质税源,以构建惠及民生、权责清晰又富有活力的税收治理新格局。

关键词:新中国,国家税收,税收制度,税制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统一全国税政,并引导农业税与工商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国家的税制筹备,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进一步调适,擘画了我国的税制蓝图。这一时期的税收探索在性质上呈现出阶级性与建设性二重属性,在思想上则呈现出苏联化与本土化理论特性,在管理上又兼具集权与分权双重特征。契合社会主要矛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实事求是是这一时期税收探索的基本经验。以史为鉴,当前我国税制改革应契合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建立“权”“事”相适应的财税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涵养优质税源,以构建惠及民生、权责清晰又富有活力的税收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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