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0年 第9期
文化长廊
40年来中国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简要回顾
上一篇 下一篇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到改革开放以前,因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和单一公有制经济体制,税收不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形式,税收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只有50% 左右,也只有工商税、关税等14 个税种。改革开放以后,为了适应快速变化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充分发挥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和财政收入功能,中国对税制进行了“从简到繁、再从繁到简,作用从弱到强”的不断改革与完善。
198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出台,标志着涉外所得税制度的确立。随后逐步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完善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制度,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收入调节税;1994 年以后逐步从内外资企业分别征税、中外个人分别征税发展到内外资企业统一征税、中外个人统一征税,从多种企业所得税并存、多种个人所得税并存发展到统一的企业所得税、统一的个人所得税。所得税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比重逐渐提高,所得税制度对于中国的财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对40 年(1980-2020 年)来中国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历程进行细致整理,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