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1年 第1期 政策解读

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助力内外贸易双向循环

王文清 吉洪斌 上一篇 下一篇

深化国际运输船舶管理高度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是促进国内国际贸易双向循环,提升国际航线、货物资源集聚和配置能力的重大举措之一。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在《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41 号)和《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2 号)的基础上,发布《国际运输船舶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8 号)(以下简称“第18 号公告”),明确了对国际运输企业购买境内建造船舶企业,并在海南洋浦港、上海洋山港登记的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以下简称“船舶退税”)以及规定了备案、申报要求、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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