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1年 第7期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税收历程
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上一篇 下一篇1992 年10 月,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借鉴市场经济国家成功经验并充分考虑国情的基础上,我国于1994 年进行了税制改革。改革的重点:一是把地方财政包干制改为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基础上的分税制;二是建立了以增值税为主体的货物劳务税体系,统一了内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改革规范了国家、企业、个人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了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这一时期,从“一员进户,各税统管”的粗放型管理,到“征、管、查分离”,再到“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税收征管因时而变,不断顺应税制的变化和税源的增长,为经济社会发展积聚了丰沛的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