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EP框架下的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作为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RCEP 代表了亚太地区高质量、以发展包容为导向的经贸新规则,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和规则溢出性,并由此开创了区域和全球开放合作的新局面。税收规则是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内容,税收条款同样是RCEP 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RCEP 税收条款明确了清晰的政策边界、与投资章节紧密相关、明确了政策优先次序、遵守以WTO为核心的国际规则,并充分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体现了适度性、兼容性的特点。RCEP 协定代表了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发展的新趋势,即硬性规则的“约束”与软性规则的“协调”相结合,力求在高水平开放、监管一致性和包容性之间更好地取得平衡。未来RCEP 数字经济、投资议题等升级谈判,将对各成员国之间税收合作提出更高的、新的要求。中国应以RCEP 为基础、结合双边税收协定,积极构建新型区域税收合作机制,推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向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RCEP,经贸规则,税收条款,国际合作与协调
作为全面、现代、高质量、互惠的大型区域自贸协定,RCEP 代表了亚太地区高质量、以发展包容为导向的经贸新规则,具有显著的示范效应和规则溢出性,并由此开创了区域和全球开放合作的新局面。税收规则是国际经贸规则的重要内容,税收条款同样是RCEP 协定的重要组成部分。RCEP 税收条款明确了清晰的政策边界、与投资章节紧密相关、明确了政策优先次序、遵守以WTO为核心的国际规则,并充分考虑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体现了适度性、兼容性的特点。RCEP 协定代表了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发展的新趋势,即硬性规则的“约束”与软性规则的“协调”相结合,力求在高水平开放、监管一致性和包容性之间更好地取得平衡。未来RCEP 数字经济、投资议题等升级谈判,将对各成员国之间税收合作提出更高的、新的要求。中国应以RCEP 为基础、结合双边税收协定,积极构建新型区域税收合作机制,推进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向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共赢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