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2年 第8期
文化长廊
屠宰税琐忆
上一篇 下一篇在我国,屠宰税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税种。新中国成立后,1950 年1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将屠宰税列为全国统一开征的税种。同年12 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屠宰税暂行条例》,统一全国屠宰税制。1993 年12 月25 日,国务院在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工商税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将屠宰税下放给地方管理。
屠宰税,是对税法列举的几种牲畜,在发生屠宰行为或收购牲畜行为时,向屠宰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初看上去,屠宰税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税种,但其实不然。屠宰税的征收工作因其征收地域广、征收额零星、征收对象众多、征收任务重而成为税务部门一项充满艰难困苦的工作。“踏遍千山万水,走进千家万户,说尽千言万语,历尽千辛万苦。”过去流传的这几句话,是对农村税务专管员收税艰辛的描述,更是征收屠宰税专管员的工作写照。在农村偏远的地方,有时为收几块钱的屠宰税,要跑几里、十几里的山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