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3年 第11期 “数字经济与税收治理”征文

企业集团税收大数据的价值与智能化分析

——基于征纳主体的双重视角

陈晋军 张碧云 吴小强 吴伊菲 单位: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研究院),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文理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程度的提高,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智能化分析和应用,成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发挥税收治理作用的重要手段。通过从征纳主体双重视角对税收大数据展开分析,本文提出了企业集团税收大数据的概念,指出其具有辅助企业经营决策、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税收遵从、为经济社会治理提供高质量信息等多重价值,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利用企业集团税收大数据开展智能化分析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分析中的应用提出了具体建议。

关键词:企业集团,税收大数据,税务管理,税收治理,人工智能


随着税收征管数字化程度的提高,利用税收大数据开展智能化分析和应用,成为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和发挥税收治理作用的重要手段。通过从征纳主体双重视角对税收大数据展开分析,本文提出了企业集团税收大数据的概念,指出其具有辅助企业经营决策、提高企业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税收遵从、为经济社会治理提供高质量信息等多重价值,在此基础上,就如何利用企业集团税收大数据开展智能化分析以及人工智能技术在分析中的应用提出了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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