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1期 税收法治

论税务约谈机制的制度缺失及完善建议*

廖仕梅 单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税务约谈属于争议预防机制、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不是纠纷解决机制,不同于和解及调解机制,也不同于询问。税务约谈在创建公平对话平台、对纳税人违法预警、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等方面能发挥积极作用。目前税务约谈机制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依据不足、适用范围过窄、对有欺诈行为的纳税人缺乏惩戒措施、对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不够。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相关立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通过以法律形式规范税务约谈机制、扩大税务约谈的适用范围、鼓励纳税人配合税务约谈、注重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等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税务约谈机制。

关键词:税务约谈,税收征管,税务执法,纳税人权益


税务约谈属于争议预防机制、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不是纠纷解决机制,不同于和解及调解机制,也不同于询问。税务约谈在创建公平对话平台、对纳税人违法预警、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等方面能发挥积极作用。目前税务约谈机制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依据不足、适用范围过窄、对有欺诈行为的纳税人缺乏惩戒措施、对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不够。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相关立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通过以法律形式规范税务约谈机制、扩大税务约谈的适用范围、鼓励纳税人配合税务约谈、注重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等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税务约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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