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2期 研究探索

海南自由贸易港两阶段税制体系:问题研判和路径构建

谭建淋 郭仁群 周子旋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要求逐步建立起适合海南自由贸易港2025年前和2035年前两阶段的税制体系。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存在多重平衡问题:税制竞争力与财政收入保持稳定之平衡、特殊管理与全国货物自由流通之平衡、简化征税环节与提高税法遵从度之平衡。为此本文认为,应当从分阶段简并税制、明确两种流向两种主体间税制衔接方式、严格落实税务登记管理、电子支付纳入监管范围等方面入手,逐步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加快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度的建设步伐。

关键词: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销售税,增值税,消费税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和《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要求逐步建立起适合海南自由贸易港2025年前和2035年前两阶段的税制体系。当前,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存在多重平衡问题:税制竞争力与财政收入保持稳定之平衡、特殊管理与全国货物自由流通之平衡、简化征税环节与提高税法遵从度之平衡。为此本文认为,应当从分阶段简并税制、明确两种流向两种主体间税制衔接方式、严格落实税务登记管理、电子支付纳入监管范围等方面入手,逐步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税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加快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制度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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