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4期 税制改革

论国际税制变革背景下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转型*

作者: 朱炎生 单位:厦门大学法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定型于2008年,面对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发展的需求,既存在适应性缺陷,也不能满足“双支柱”方案为代表的国际税制变革对国际税收协调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在“十四五”期间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时,应当参考相关理论和国际实践,对居民企业从对全球所得征税转向对属地所得征税,对非居民企业确立征税权的连接要素从单纯的有形要素转向有形要素与非有形要素相结合,对股息征税从完全不考虑对股息的双重征税转向消除对股息的双重征税,将税收优惠为主转向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相结合,以实现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转型。

关键词:“双支柱”方案,企业所得税,国际税收协调,双重征税


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定型于2008年,面对当前经济全球化和数字化发展的需求,既存在适应性缺陷,也不能满足“双支柱”方案为代表的国际税制变革对国际税收协调提出的新要求。因此,在“十四五”期间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时,应当参考相关理论和国际实践,对居民企业从对全球所得征税转向对属地所得征税,对非居民企业确立征税权的连接要素从单纯的有形要素转向有形要素与非有形要素相结合,对股息征税从完全不考虑对股息的双重征税转向消除对股息的双重征税,将税收优惠为主转向税收优惠与财政补贴相结合,以实现我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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