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4年 第5期 以案说法

案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业务虚开风险

作者: 叶广德 顾佳铭 上一篇 下一篇

涉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业务是虚开违法犯罪领域的重灾区。一个典型案例是2021 年虚开犯罪团伙依托环嘉集团有限公司、葛洲坝环嘉(大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康佳环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环”企业)实施的虚开案件。本文围绕此案分析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业务的虚开风险。

案情简介

根据案号为(2021)辽10 刑初1 号的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记载可知:“三环”企业及相关人员在辽宁和河南等地,利用当地政府出台的“财政扶持政策”,成立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以下简称园区企业),将其作为票源进行虚开。该业务模式表面上为:散户供应商将废旧物资卖给园区企业,园区企业转卖给“三环”企业,“三环”企业最终卖给用废企业。实际操作中,则是散户供应商按照“三环”企业的要求,将废旧物资直接送至用废企业,真实的购买方是用废企业,销售方是散户供应商,双方不带票交易。在这一业务模式中,新增了园区企业和“三环”企业的环节,园区企业负责订立合同和开具发票,并以此获得地方政府财政返还奖补,“三环”企业则在背后掌控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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