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6期 税制改革

论“双碳”目标下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优化

李思存 蒋书豪 朱谷锐 沈杰 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湖州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上虞区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求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当前,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仍面临多种掣肘,应立足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研究探索“双碳”目标下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实现路径。本文在总结我国现有绿色税收体系建设历程及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引入“1+3+N”的“双碳”目标下绿色税收体系新型框架,即以“1”个碳税为核心,推进实现“降碳”,从“减污”“扩绿”“增长”等“3”个层面协同发力,通过拓展征收范围、优化制度设计、完善优惠政策、健全征管措施等“N”项路径,巩固和发展“双碳”目标下的绿色税收体系。

关键词:“双碳”目标,绿色税收,环境保护税,碳税,税收优惠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要求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当前,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仍面临多种掣肘,应立足税收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研究探索“双碳”目标下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实现路径。本文在总结我国现有绿色税收体系建设历程及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现行绿色税收体系存在的问题,并建议引入“1+3+N”的“双碳”目标下绿色税收体系新型框架,即以“1”个碳税为核心,推进实现“降碳”,从“减污”“扩绿”“增长”等“3”个层面协同发力,通过拓展征收范围、优化制度设计、完善优惠政策、健全征管措施等“N”项路径,巩固和发展“双碳”目标下的绿色税收体系。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