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4年 第9期
调研交流
长三角地区产业链协同发展与财税分享机制建构
上一篇 下一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是引领高质量发展、完善我国改革开放空间布局、打造我国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的重大战略举措。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以来,长三角地区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持续位居全国前列。特别是,长三角地区产业链基础好、协同水平高,已形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若干优势产业集群。但长三角三省一市仍存在地区分割、产业同质竞争等问题,究其本质是地区利益作祟。笔者认为,要进一步理顺财税分享机制,探索长三角地区产业链协同发展的有效路径,共同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推动我国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