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24年 第12期
税收管理
征收职责划转后进一步提升基层税费征管质效的思考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筹集主体的地位得到强化,组织收入格局因此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征税为主向征税收费转变。从税费征管实践情况看,基层税务机关机构数量仍显偏紧、日常工作任务仍然较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缴力量配备仍待调优、人力资源配比仍然不足。税务部门可从进一步协调基层税费统筹的征管职责、进一步优化基层税费征管模式、进一步强化基层税费征管资源分配、进一步完善基层税费协同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实现税费征管资源合理分配,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工作压力,实现税费征管质效持续常态化提升。
关键词:税费征管,征管改革,基层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筹集主体的地位得到强化,组织收入格局因此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征税为主向征税收费转变。从税费征管实践情况看,基层税务机关机构数量仍显偏紧、日常工作任务仍然较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征缴力量配备仍待调优、人力资源配比仍然不足。税务部门可从进一步协调基层税费统筹的征管职责、进一步优化基层税费征管模式、进一步强化基层税费征管资源分配、进一步完善基层税费协同机制建设等方面入手,实现税费征管资源合理分配,减轻基层税务机关工作压力,实现税费征管质效持续常态化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