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25年 第2期
政策解读
详解《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2024 年12 月1 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发布《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公告2024 年第12 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执行口径。本文结合案例对《公告》执行要点进行解读。
一、《公告》出台的背景及目的
2024 年10 月11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联合制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构建了水资源税总体政策框架。《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期间涉及的有关政策,由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水利部等部门研究确定。为进一步明确水资源税政策执行口径、细化水资源税征管有关规定、规范水资源税减免税管理,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水利部制发了《公告》,同时发布《水资源税税源明细表》和《取水量核定书》,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人员提供了更加明确的政策依据与操作指引。